1月28日,王某某、陈某购入没有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及随货同行单的口罩后,加价销售9800只,销售金额9.8万元。经检验,涉案的口罩过滤效率不符合标准要求,为不合格产品。被告人王某某、陈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某、陈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均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央视新闻网、腾讯视频、生活报、今日头条及省法院、新闻夜航等多家媒体相继报道相关案情,此次东禹律师辩护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