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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连峰,男,1968年8月6日生人,汉族,民革党员,1991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理工大学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金融法、公司法、诉讼法、司法制度。1994年考取律师资格并执业至今,现为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高级(顾问)合伙人。
担任:
哈尔滨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
哈尔滨律师协会奖励与惩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哈尔滨律师协会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哈尔滨法学会诉讼法学会理事;
黑龙江省劳动法学会理事;
省法学会授予第五届杰出法学工作者称号;
哈尔滨普法讲师团成员;
哈尔滨市法律服务专业人才库成员
哈尔滨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委员会成员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黑龙江律师协会会员。
专业领域
公司股权法律实务、建设工程法律实务、房地产法律实务、合同纠纷、破产重组法律实务、金融法律事务、银行业债权清收。
执业经历
1995年开始,正式执业,20余年来,办理了大量诉讼及非诉讼业务,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研究企业投融资,诉讼及非诉均成绩斐然,无一投诉,有效解决了企业、自然人法律事务,维护了企业个人的合法权益。
担任下列企业法律顾问
1、 哈尔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3、 交通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4、 哈尔滨市政开发有限公司;
5、 哈尔滨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6、 哈尔滨建工建设有限公司;
7、 哈尔滨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 哈尔滨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9、 哈尔滨市政环境有限公司;
10、 哈尔滨骨伤科医院;
11、 哈尔滨理工大学;
12、 哈尔滨技师学院;
13、 哈尔滨晟业劳务有限公司;
14、 哈尔滨经之堂中医门诊部;
15、 黑龙江宏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6、 黑龙江海神巨量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7、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