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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马小龙律师、李常慧律师辩护涉黑案件成功,控方建议13年,最终判处7年半

2019/6/29

     2019年6月23日新闻夜航播报,在全省第八批黑恶团伙犯罪公开宣判中,“姜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在鹤岗市工农区法院公开宣判,其中主犯姜某林因涉及多宗犯罪,累加刑期超过46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1年。鹤岗市工农区检察院对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犯罪,定性为主犯,建议量刑11至13年,经过马小龙律师历时近半年的艰苦努力,提供的有效辩护意见,最终鹤岗市工农区法院认定戢××为从犯,判决戢××总和刑期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


     该案涉案人数多达100余人的“姜氏兄弟”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在鹤岗当地反响强烈,该案从侦查阶段到公开宣判省市相关单位给予高度重视,哈尔滨市司法局等相关领导到庭旁听庭审。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接受戢××家属的委托,指派马小龙律师、李常慧律师作为戢××的辩护人。
    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姜氏兄弟、邢××、戢××、张××、刘××等人采用内外勾结方式,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共实施盗窃犯罪166起,盗窃煤炭14378吨,经价格认定,被盗煤炭价值人民币8501094元。被告人戢××在某煤矿任职保卫科经警队队长,戢××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盗窃国有煤炭,数额特别巨大,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辩护人经过仔细查阅研究数百本卷宗后,提出被告人戢××的犯罪行为按其行为性质,结合案件中的相关证据,应定性为从犯等辩护意见。经过辩护人的努力,最终被法院采纳,认定戢××虽然参与前期预谋,但没有参与具体谋划犯罪,    在共同实施犯罪中作用较小,可以认定为从犯,最终戢××被判决定执行有期徒刑7年6个月。
     期间,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业务指导小组,包括全体律所高级合伙人也对案件进展给予了高度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