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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禹律所赴京研修提升,探寻“破产”领域中的大学问!

2019/7/3

    6月27日至6月30日,黑龙江东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岩律师、李连峰律师带领所内4名律师参加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案件法律实务暨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理解适用高级研修班》课程,旨在扎实所内律师破产法理论功底,与破产实务相结合,更好地解决破产案件中债权债务纠纷,挽救面临破产危局的企业。


    本次课程汇聚国内顶尖的律法理论学者与破产案件实战干将,从实务出发,深入浅出地分享了关于破产重整、清算等实战案例,聚焦地产行业破产的热点,剖析破产司法解释的实操应用。其中以重整成功的桂林阳朔“印象·刘三姐”案件为例,让所有学员更加直观认识到破产法之精神:
    “破产即是保护”——保护了债权人债权,有效避免债务人进入破产清算所导致的债权清偿比例过低的最差局面;
    “破产即是重生”——使濒临破产或已达到破产界限的债务人起死回生,免予破产,并能够清偿到期债务;
    “破产即是民生”——维护社会部分公众的整体利益,其中包括了职工利益,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安定与发展。


    “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溪,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伴随着赴京研修之旅的圆满结束,满载收获的喜悦,以及作为“破产管理人”无上责任,更加激发出东禹人砥砺前行的斗志。深耕领域,勤勉尽责,保权益、护民生,迎重生,促发展,引领龙江破产法律领域的进步,专注之中绽放出自信的风采!